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州市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4-05-06


各区科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工商联,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群团发展和科协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加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对企业科技工作者的团结引领和联系服务,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企业落地落实,助力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中“推动科协组织向园区和企业延伸”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企业科协是企业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有力支撑,地位重要、作用特殊。当前,国际形势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社会经济面临巨大挑战和各类压力,汇聚创新资源,增强创新能力,培养创新思维,服务创新发展,企业科协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进一步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有利于发挥企业和科技社团各自优势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帮助企业准确把握科技前沿和产业技术动向;有利于强化协同创新搭建企业与科研院所、各类高校之间合作交流平台,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有利于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培育良好创新生态,打造企业科技人才高地,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正确把握科协组织的时代方位和改革建设方向,全面加强科协组织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在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促进科技人才成长、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学技术普及和推广等方面勇于担当作为,着力打造有温度、可信赖、有活力、见实效的科技工作者之家,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广州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对科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建带群建,始终把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作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团结引领企业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组织动员企业科技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科协组织政治工作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

2.强化联系服务。定期组织召开企业科技工作者座谈会或举办培训班,面向企业科技工作者宣讲各级各部门有关科技创新的重大决策和人才服务的重要政策,开展企业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准确把握思想动态,及时准确反映企业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呼声诉求,维护企业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科技工作者施展才华抱负搭建平台、提供舞台。

3.激发协同效应。有效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积极互动,密切协同,充分发挥合作效应,不断整合创新资源、齐聚创新力量、营造创新环境,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切实服务科技企业、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创优需求,努力让企业科技工作者能够找到组织、得到服务,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科技力量、科协智慧。

(三)发展目标

2025年,加快推动全市园区、院士专家工作站、成果转化基地科协组织建设,实现各类园区科协组织、院士专家工作站和成果转化基地应建尽建有效推进区级企业科协联合会建设,试点启动重点行业、产业链成立行业企业科协联合组织,力争企业科协总数达600家。

2027年,着力推动更多科技孵化载体、科技领军企业、民营头部企业、平台型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立科协组织,实现市属一级科技企业科协组织有效覆盖力争企业科协总数达800家

2030年,继续推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创新主体建立科协组织,持续优化各区企业科协组织覆盖,不断完善全市企业科协工作覆盖,构建联系广泛、充满活力、奋勇争先广州企业科协组织体系,力争企业科协总数达1000家

三、工作内容

为了更好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充分激发企业科技工作者创新创造潜能,实现企业科协组织更多覆盖,在尊重企业及企业科技工作者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科技企业能建即建,各类园区应建尽建,中小企业联建统建,其他力量协同共建”要求,全面推进“企业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

(一)科技企业能建即建重点推进驻穗中央企业、大型国有企业、民营头部企业加快建立科协组织,着力推动市属一级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序成立科协组织依靠企业辐射带动上下游企业逐步融入科协体系,确保本土科技企业能建即建。

(二)各类园区应建尽建响应“科创中国”创新枢纽城市广州建设工作部署,着力推动各类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成果转化基地成立科协组织推动科创资源汇聚、宣传推广、转化对接,提升广州“科创中国”创新枢纽城市建设水平。

(三)中小企业联建统建引导暂不具备条件单独建立科协组织的中小企业,通过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方式纳入科协体系;试点探索建立区级企业科协联合机构和重点行业企业科协联合组织,有效加强中小企业沟通联系,助力中小企业建设发展,实现成员企业间的资源共享、信息融通、协同创新、合作发展。

(四)其他力量协同共建探索依托学会联合体、学会服务站等协同创新组织,推动各级学会的会员企业建立科协组织;有序推进本地科研院所科协组织建设,继续加强新型研发机构“两新”组织有效覆盖;逐步启动面向重点实验室、重要科研机构以及医疗卫生和基础教育机构等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两级科协要切实承担起指导协助企业建立科协组织的主体责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有力推动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市两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和工商联要充分发挥工作优势和组织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任务,充分发掘并积极推动各类优秀企业,特别是市属一级企业、民营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科技孵化载体建立科协组织。

(二)建立协同机制

由市科协和区科协牵头,分别建立市区两级科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和工商联共同参与的企业科协组织建设会商协调制度,指定相关业务负责人作为专项联络员,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组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组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加大支持力度

各级科协要主动对接市区两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和工商联等,共同推动、合力指导企业加强科协组织建设,加大对已经建立科协组织的各类企业,特别是在技术服务、科技培训、人才举荐、项目申报、评选表彰、引才引智、经费支持等方面的关心扶持力度,并积极组织发动企业科技工作者参加各类学术会议、科技论坛、国情研修班以及相关培训活动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4月11日                                          

 

联系人:市      平,电话:61106395

     市科技局    静,电话:83124170

     市工信局  邱武强,电话:83123819

市国资委  刘海军,电话:83125726

市工商联  付惠敏,电话:86345182


返回目录 返回首页 滚到页顶